美臺團」是什麼?恐怕對一般青壯年的朋友來說,這個曾經在台灣歷史上佔有一席之地、講究運用最尖端科技的社會運動團體,委實已經逸出了記憶的地平線。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各種進步與科學的思想響徹雲霄,許多以往的舊體制、舊國家也哄然崩解,對整個世界來說,這正是一段人性突破牢籠的年代。但是在台灣,社會風氣依然相當保守,清朝所遺留下的漢文化傳統知識份子對於全球劇烈的變遷,並沒有回應這種改變的能力。
1920年代,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已然有二十餘載,在日本軍警官憲的強力鎮壓之下,武裝抗日往往以血腥結局收場,台灣人逐漸意識到,以暴力路線抵抗殖民者,除了難脫失敗的命運之外,也更將帶來同胞更慘重的死傷。因此,在草根性的武裝路線不可行之下,以林獻堂、蔡培火、蔣渭水等人為主的知識份子與士紳實業家,開始聯合起來,希望能夠透過另類的方式,試圖解構嚴密的日本殖民體制。同時,當時台灣社會大眾,仍然普遍保有許多十九世紀所傳衍下來的陋習,如吸鴉片、纏足等,對女權、人權與社會的發展,仍然有不少阻礙。為了讓台灣社會普羅大眾能夠接觸世界的新思潮,這群具有新潮思想的台灣菁英,便在1921年成立了「台灣文化協會」,希望能夠將當時世界最新局勢、科學進展與眾多澎湃的思潮帶進台灣,促使台灣人民能夠在思想與知識上不至於落後,從而在大眾普遍具備知識與獨立思考能力的條件下,和日本殖民政府抗爭。
在20年代的當時,電影這種全新而令人注目的媒體,逐漸普及到全世界。在動態的光影晃動之中,欣賞影片的人們取得了全新的視覺體驗,而以往用文字、語言所難以表達的實景、現象、遠方異國風俗、科學新知,透過電影,也就能夠輕易為人所理解、知悉。因此,在社會大眾普遍喜愛電影的趨勢下,台灣文化協會的成員於1926年,決定集資購買電影放映器材與影片,並且針對青年進行放映機器操作訓練,成立了「台灣文化協會活動寫真團」,巡迴全台灣各地進行平價電影放映,除了讓台灣各地民眾有機會接觸到電影這種時尚之外,透過辨士團員的解說(當時的電影仍多屬默片,多半在放映時會有人在旁向觀眾解說情節。),向觀眾們傳達科學知識、民權思想。也因為台灣文化協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在意識形態上對抗日本殖民者,彰顯台灣認同與美,因此文協活動寫真團也被稱為「美臺團」。取其美麗台灣、讓觀眾認識台灣、欣賞台灣、認同台灣之意。而在美臺團成立整整82周年後,重新閱讀由蔡培火 先生譜辭的美台團團歌,仍然會有相當的感觸:
美臺團,愛臺灣,愛伊風好日也好,愛伊百姓品格高;
長青島,美麗村,海闊山又昂(音權),大家請認真,生活著美滿。
美臺團,愛臺灣,愛伊水稻雙冬割(音掛),愛伊百姓攏快活;
長青島,美麗村,海闊山又昂,大家請認真,生活著美滿。
美臺團,愛臺灣,愛伊花木透年開(音虧),愛伊百姓過日粹(音水);
長青島,美麗村,海闊山又昂,大家請認真,生活著美滿。
1927年,由於台灣左右派知識份子的內耗與惡鬥,文化協會改組,美臺團儘管深受民眾好評,但仍因為文協內部問題而形同解散。1945年後,由於黨國體制之下歷史記憶的斷裂,當年台灣菁英大膽接受應用新技術、向民眾傳達新思潮的經驗,也就被刻意忽略與遺忘。直到近年,這段歷史才重新為大眾所知悉。
當然,從表面上來看,美臺團的存在宛如一閃即逝的彗星。但是,從美臺團成立的背景與宗旨,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當年台灣知識份子積極運用新技術,並且出錢出力、將世界上的新聞、知識,傳達給島內的鄉親。這種熱情,直到今日仍然令人動容。
數位典藏轟轟烈烈地進行了六年,眼看今年的期程也將逐漸進入尾聲。而在過往的六年當中,不知道在數位典藏領域內的先進和朋友,是否曾經針對使用數位典藏產出成果的使用者行為與來源,進行分析?數位典藏計畫所產生的豐富內容知識,究竟有沒有機會能夠真正成為全民可應用的資產?
儘管數位典藏的使用者來源,仍然沒有一套完整而正式的調查,但根據2006年由行政院研考會所進行的95年度個人及家庭數位落差調查報告,我國在電腦設備近用情形調查排前五名的行政區分別是新竹市、台北市及台中市、桃園縣、台北縣,末五名則是屏東縣、台南縣、澎湖縣、嘉義縣及雲林縣。我們從這份調查報告中,很明顯地可以觀察出北、中台灣地區居民較南、東台灣及離島地區居民,要更容易接觸數位資源。如果在資訊使用行為方面,台灣已經呈現了嚴重的南北與城鄉落差,恐怕我們也就更不能期望數位典藏使用者的來源與行為,能夠脫離這個窠臼。
而就數位典藏參與計畫的組成與成果展的舉辦地點,我們也發現,參與機構計畫多半位在北台灣,而歷年成果展除2005年在台中科博館舉行,2008年將於高雄科工館舉行之外,其他年度成果展皆在台北辦理。當然,如果單純就目前數位典藏可能的使用者族群來看,北台灣確實是最有可能接觸數位典藏資源、也最願意接受、應用數位典藏資源的「市場」。就純商業理論出發,積極開拓接受度最高的市場,當然是一個正確的運作策略。況且在計畫辦公場所多半位在台北、行政資源也在台北的情況下,我們也不得不同意各項成果展覽,選擇北臺灣作為舉辦場地,確實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但是,就社會發展角度來說,數位典藏計畫經費源自於所有納稅人的稅金。也因此,數位典藏成果自然也應該為全民所共享。今天,我們正面臨城鄉與區域發展落差問題,而在知識經濟掛帥的今日,人民對知識的近用程度,也將對未來各地區的發展造成影響。長久而言,區域發展的不均,必定將會造成社會貧富、階級差距日益擴大,甚至對國家的發展與穩定產生負面影響。
也許,數位典藏不一定只能存在於台北,數位資源也不一定只能夠透過網路來傳遞。我們可以設計一套數位典藏行動數位機會中心,或許是由一群攜帶筆記型電腦的種子團隊成員組成,也可以是一部內裝有電腦、展示機台、可以行動上網的大巴士或卡車。這個行動數位機會中心,將能夠主動出擊,到台灣各地中小學、社區大學等場所,針對一般民眾進行數位典藏與數位資源進用的推廣工作,宛如1920年代的美台團一般。而行動數位機會中心,可以提供所有計畫的成果網站連結,也可以透過主題式的展示設計(例如動植物典藏、器物典藏),傳達專題性的研究典藏成果,甚至也可以提供體驗性展示機台,讓民眾也有機會能夠在當地體驗原本須至博物館才有機會一探究竟的成果;而民眾也可以透過種子成員的解說介紹,對數位典藏展出的各類型資源,有更深刻的介紹,讓民眾知曉數位典藏計畫的存在,增進日後使用數位典藏資源的機會。
當然,要實踐數位典藏行動數位機會中心的構想,茲事體大,需要所有數位典藏參與單位的支持與合作,更需要克服許多在人力、行政方面的困難。但是,或許在積極邁向數位化、希望透過數位典藏來展現台灣在自然與人文多樣性的同時,我們或許也可以靜下心來回頭看看過去,我們的先輩在面對時代衝擊時,是如何應用當時的新技術,行過每一個庄頭,來營造他們心目中美麗的台灣!
參考網路資源
維基百科:台灣文化協會
行政院研考會95年度個人及家庭數位落差調查報告
http://www.rdec.gov.tw/public/Attachment/7749335171.pdf
http://www.rdec.gov.tw/public/Attachment/7749335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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